各有關單位、申報人員:
為做好2025年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時間安排
(一)申報推薦。核準備案工作完成后開始進行,用人單位職稱申報推薦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
(二)資格審核。根據申報推薦進度,組織開展職稱申報資格審核工作,于9月25日前完成。
(三)調研抽查。省人社廳職稱管理部門會同省直主管部門于9月26日至10月15日對職稱申報推薦和職稱資格審核情況進行調研抽查。
(四)材料提交。職稱申報材料的提交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
(五)組織評審。各職稱評委會組建單位安排專門人員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匯總、核對,準確無誤后開始組織評審,此項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
(六)評審結果備案。職稱評審結果備案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
二、申報人員范圍
人事檔案在我中心存放,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中心參加職稱申報推薦:
(一)在我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公經濟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政策規定的技能人才;
(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和農民技術人員;
(三)與我省企事業單位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我省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
三、申報推薦程序
申報工作由申報人員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推薦,人才中心審查上報三方面組成。具體審核推薦程序如下: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對照申報條件,按照網上申報系統填報要求,認真如實的填寫申報信息,確保填報信息前后一致、與上傳附件和相關佐證材料一致,并掃描上傳清晰的相關電子版材料。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等進行申報。申報人員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逐級申報推薦。用人單位要按照公開述職(考核答辯)、考核評議、量化賦分、綜合排序、集體研究等程序組織申報推薦;對確定的推薦人選在單位進行公示;要認真核對申報材料,確保真實、準確、規范、完整;并協助做好本單位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材料的提交工作。人事代理機構對通過本機構進行申報的人員履行推薦、審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期為5 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職稱申報管理權限逐級上報。
(三)開展資格審核。我中心依據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對申報材料逐一進行審核,確保申報材料符合規定要求、填報單位名稱規范、申報人員身份準確、申報專業前后一致、填報信息和上傳附件內容相同、佐證材料完整有效。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要說明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退回;對于材料需要補充完善的,一次性告知;對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等違規申報的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并在河北人才網公告。
四、有關政策措施
(一)準確把握退休年齡。評聘結合專業申報人員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非評聘結合專業的申報人員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
(二)規范黨校專業職稱申報。黨校從事教學科研的參評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統一參加黨校專業職稱評審。原來在黨校從事相關教學科研工作,參照我省高等學校教師系列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取得職稱,且目前仍在黨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申報上一層級職稱時,無需轉評,可直接申報。
(三)落實抗疫一線人員職稱政策。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號)和《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1號)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做到應享盡享早享,加大去存量的力度。支持鼓勵抗疫一線醫、藥、護、技人員參加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實踐技能考試。
本通知未作明確事宜,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河北省人才服務中心
2025年7月30日